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武高汉介绍,尽管进步明显,但由于维权成本较高等原因,中国的消费者投诉积极性还是普遍不够。 他呼吁消费者要勇于维权,“以食品领域为例,近年来投诉事件此起彼伏,但与此同时相关行业标准先后修订了七千项之多。这说明法制的进步与消费者的维权推动是分不开的。” 武高汉认为,消费者应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但要有能力不上当受骗,还輯td>
2008年3月15日,王海以特邀嘉宾的身份出现在了央视《对话》栏目的演播大厅,镜头前的他依旧戴着一副老式金边墨镜。十多年前,在从一个默默无闻的青年突然变成“打假”英雄时,他才二十出头。如今,维权“新秀”在不断涌现。然而,与当年借打假索赔的王海不同,他们更多地是通过发起具有超越个案意义的公益诉讼,向不合理制度发起挑战。
王海转型
从打假到制定规则
当人大代表也是他多年的愿望,早在他10年前第一次买假索赔时,就意识到当时的法律可操作性不强,需要修改和完善。
2000年之后,关于王海和他从事打假的消息越来越少。在15日的“对话”中,他坦承自己最大的转变是“心态逐渐归于平和”。
之所以还带着墨镜,则是因为“目前的工作要求”,“要保护客户利益就不能过度曝光”。他所说的“工作”,主要是指以北京大海商务顾问有限公司的名义,帮助企业打击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行为,并协助执法部门去取缔。
目前,他所关注的领域有知识产权保护、企业打假、打击不正当竞争、商务调查、诉讼业务、消费者维权等。
1995年,王海单枪匹马地闯进了中国消费者个人维权领域。时年22岁的他正为找不到理想工作发愁。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消费者被欺诈可获双倍赔偿”中嗅到了“商机”。他旋即在北京隆福大厦购买了一副索尼耳机,然后向商家理赔。
紧接着,他如法炮制,将“打击范围”扩大到了北京各大商场。在媒体的追捧下,王海一夜成名。
然后,他一直以来的梦想却是成为社会规则的制定者。
梦想似乎在2004年变得近些了———这一年“两会”期间,王海提交《关于物业管理的立法议案》,经31位全国人大代表签名递交并通过审查,物业管理立法因此成为人代会主要议程之一;2005年“两会”期间,他又会同舒可心、司马南等人将一份《关于颁布〈城市社区业主委员会组织法〉的建议》递交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呼吁尽快颁布出台《城市社区业主委员会组织法》,赋予业委会明确的社团法人性质。
王海表示,当人大代表也是他多年的愿望,早在他10年前第一次买假索赔时,就意识到当时的法律可操作性不强,需要修改和完善。而当人大代表则是参与立法的主要途径,这样才能更有效地从根本上解决社会问题,健全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规。
公益诉讼第一人
为一块两毛钱打官司
“我不是通过买假货来要求索赔,而是从政府服务价格是否合理的角度出发,我关注的是国家制度层面的变更和完善。”
王海是当之无愧的“打假第一人”,而丘建东则被媒体称为“公益诉讼第一人”。
他因为打了一场索赔金额只有一块二的官司而名声大噪。1996年,丘建东把福建省龙岩市邮电局告上了法庭,因其未执行夜间长途电话半价优惠规定,多收了6毛钱电话费。丘建东的依据仍然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消费者被欺诈可获双倍赔偿”,要求索赔1.2元。
虽然同为维护自身权益,但丘建东却坚持要与王海“划清界限”。他对记者说:“我不是通过买假货来要求索赔,而是从政府服务价格是否合理的角度出发,我关注的是国家制度层面的变更和完善。”
他反复强调他的行为是知识分子的理性维权。
当时,丘建东还没有公益诉讼的概念。后来媒体给了他“中国公益诉讼创始人”的称谓,他便辞职下海,成立了自己的法律服务所,开始有意识地去打公益诉讼官司。
他对公益诉讼的理解是,以个人利益受侵害为由起诉侵权者,意在以小博大,替不特定的多数人挽回权利和利益的一种公益活动。
12年来,丘建东先后发起22场公益诉讼。如机场建设费之争,他向国家民航总局等3家单位寄出行政复议申请书,要求其自行撤销对每张机票征收50元的机场建设费;还包括今年1月的厦门基金案,他认为该市物价局对外来旅客按实际支付客房费的4%计征“城市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明显不合理。
虽然绝大多数都败诉了,但他似乎对此并不在意。他认为公益诉讼的本质是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并引起公众的关注,至于问题的最终解决则还需多方面的努力。
“一块二”官司之后,公众的目光从电信收费转移到邮政、航空、铁路、金融、保险、医疗、物业管理等更为广泛的领域。一位专家表示,对个人权益的维护正在实现由点到面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