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6月初,市劳动保障局开始向社会公布全市企业职工工资指导线,从公布之日起,李成贵就发现,办公室的电话就再也没安静过。“几乎都是咨询和投诉的。”这位工资处的调研员告诉记者。
所谓工资指导线,就是根据全市经济状况、物价水平、就业状况及人工成本等因素,来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和工资增长幅度。按照管理部门的设想,公布这一指导线后,将促使一直处于原地踏步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向前迈进一步———“劳方在协商过程中,找到合理的依据。”
然而,由于不具有强制力这一先天不足,“指导线公布后,根本没有得到企业的理睬”。为研究如何改变这一现状,本月中旬,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召开了一次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经验交流会。在这次会上,首次要求各区县、乡镇、街道逐步建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领导小组,有组织、有计划地推进此项工作。
但依靠乡镇、街道的介入,就能改变劳方在工资谈判的“弱势地位”吗?
信报记者 陈敏
企业:不想干可以走人
“物价在涨,可我们已经很久没涨工资,看着人家单位涨薪,我们提过要求,但都是以谈崩告结。”这是一家企业职工老张发给劳动保障局局长信箱的邮件,这封邮件又转到李成贵所在的工资处办理。
本月初,市劳动保障局制定了企业职工工资指导线,指导线分为三类情况,基准线为15%,上线(预警线)为20%,下线为零增长在5%以内。
只要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达到全市经济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2倍,工资增长幅度可以在基准线15%和上线20%区间内执行。如果企业经营困难,可以安排本企业工资零增长或考虑物价上涨等因素在5%以内增长。
在信中,老张说,按照去年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23098元算,月平均工资就为1924元。而目前他的工资为2600元,按照工资指导线,他就没有达到全市月平均工资的2倍,就应按增长幅度为15%—20%的区间增长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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