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成渝金融法院召开保险纠纷典型案例发布会,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梁咏蜀发布2025年度十件典型案例,案例精选自法院受理的川渝两地保险案件,涵盖传统与新形式保险争议,聚焦被保险人及保险事故认定、免责条款适用、保险赔偿定损规则等关键法律适用问题。
发布的案例中,多起案件针对实践中常见争议给出明确指引。如刘甲、朱某与某保险公司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案,法院坚持“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实名注册并使用共享助力车的刘乙为被保险人,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保障了平台用户合法权益;宁某与某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合同纠纷案,因宁某投保前已确诊疾病且具备手术指征,所诉赔偿事故属投保前确定风险,法院驳回其诉求,引导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针对雇主责任险、车辆保险等领域争议,案例亦作出清晰界定。某冶业公司与某保险公司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案明确,雇主超出法定赔偿责任范围的自愿给付,不属于雇主责任险赔偿范畴;某汽车服务公司、某车务服务公司与某保险公司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案中,法院认定保险公司承保时已认可车辆使用性质,其以“改变使用性质”拒赔无依据,维护了被保险人权益。
此外,案例还涉及跨境货运保险、保险人代位求偿权、专利执行保险等特殊领域。
梁咏蜀表示,发布这些典型案例,旨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明晰保险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边界,既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引导保险行业健康发展,也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提升金融审判工作质效。(陈诗杨)
【纠错】 【责任编辑:李华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