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里一名客人被捅成重伤,并遗失手机,而另一名客人成了嫌疑人,却拒不认账。法院根据酒店监控录像,认定嫌疑人构成抢劫罪。昨天,该院透露,肇事客人已上诉。
吕某在2007年9月4日从厦门来渝出差,入住重庆永光酒店。他告诉法庭,9月6日晚12时许,因
同事喝醉酒,他和另外一人在332房间照顾他。那人有事离开,出门时忘了把门带上,一个陌生男子趁机进了房间,手里还有一根日光灯管。他赶忙问那人是干什么的,并要求他立即出去。那男子却反问,“你说我要干什么?”吕某意识到对方要动手,赶忙上前阻止,谁知陌生男子转身把门关上,抽出匕首捅向他。
混乱中,被捅伤的吕某被迫离开房间,并捂着伤口一路喊“救命”跑到楼下。保安闻讯后赶忙跑上楼,发现一个332房间的客人正在敲门,因打不开,就喊来服务员。服务员打开房门,发现里面一人躺在床上呼呼大睡,一个陌生男子拿着刀神情紧张。看见房门被打开,持刀男子强行冲到电梯口,并乘电梯下楼,正好遇上民警。当其逃到南坪步行街时,被抓获。
经调查,陌生男子是荣昌县的农民王德勇。9月5日,他以真实身份入住酒店。南岸区检察院指控他捅跑吕某后,拿走房间里两部价值4000多元的手机,涉嫌抢劫罪。
但王德勇不认账。他称,自己在6楼听到敲门声,出门就看见地上有两部手机。他拿起手机找失主,边找边来到3楼,看见有间房门没关,就进去。哪知房间里面的人见他进屋,就打他,他才用刀舞了几下。
检方举示了酒店的监控录像。录像显示,事发当天凌晨零时24分,王德勇从自己的房间出来,在六楼、四楼的客房外过道和楼梯间游走、探视,零时31分走进吕某所在的332客房。零时33分,吕某手捂腹部跑出客房,王德勇持刀随后追出,旋即返回客房。零时37分,服务员打开房间,王德勇手舞灯管从客房跑出。零时42分,他冲出酒店,被民警与保安追赶。
南岸区法院以抢劫罪对王德勇判刑15年。王德勇不服,上诉到市五中院。
记者 罗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