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规划局发布《城乡规划历史文化特色保护规划导则(试行)》称,我市目前有10个传统风貌镇(街区)亟待抢救。
这10个传统风貌镇分别是:东溪镇(綦江县)、金刚碑老街(北碚区)、安富镇(荣昌县)、郁山镇(彭水县)、兴隆镇(奉节县)、石堤镇(秀山县)、清泉乡(酉阳县)、板桥镇(永川市)、凤场乡(江津市)、雍溪镇(大足县)。
工业遗址纳入保护
我市历史文化特色保护分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和历史建筑的保护5个层次。除法定保护内容外,历史建筑涵盖了所有需要保护的、有价值的建(构)筑物(群),包括传统的建(构)筑物(群)、近现代优秀建筑和工业遗址等。
街区保持适当人口
市规划局介绍,我市多数街区房屋年久失修,生活环境较差,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人口外迁、老人留驻的现象,导致活力丧失。因此,在历史文化街区内应保持适当规模的居住人口,尽可能地保存原有传统的社区结构,恢复并增强该历史地段的活力。
保留无污染小作坊
对现有工业企业的调整或搬迁提出要求,对于无污染的工业一般不宜保留,但为旅游及居民生活服务的一些小型无污染的作坊生产单位可以保留。
限制机动车鼓励步行
历史文化街区内不应新设大型停车场和广场,不应设置高架道路、立交桥、高架轨道、客运货运枢纽、公交场站等交通设施,禁设加油站。
由于历史文化街区内、外围街道普遍较狭窄,有些街道甚至根本不具备汽车通行的条件。市规划局称,虽然很难制定统一标准,但在满足步行距离要求和某些特殊情况下,一般的机动车交通、车辆停放、交通换乘等在历史文化街区以外解决和疏散,不得进入保护区内部。机动车交通尤其是穿越交通要有所限制,鼓励自行车及步行交通。(记者 陈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