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频道7月3日电(游绍斌) 6月30日,笔者从长寿供电局市场营销部获悉,从7月1日起的抄见电量执行新的电价标准,重庆地区的销售电价每度平均上调3分,但此次调价不涉及居民用电、商业用电和农业生产用电及中小化肥生产用电。
从7月1日起的抄见电量具体上调标准为: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每度电上调5.3分,非居民照明用电每度电上调4分,大工业用电每度电上调3.7分,大工业用电基本电价每千伏安上调5元,执行23元/千伏安.月。
据了解,此次电价调整不涉及居民用电、商业用电和农业生产用电及中小化肥生产用电,这几类用电电价维持不变。关于最新的电价表广大用户可登陆重庆电力服务热线95598网站或当地供电营业厅查询,市民也可重庆市物价局网站进行查询。
为应对电煤供应紧张、电价成本日益攀升的危机,缓解发、供电企业的经营困难,国家经过慎重考虑,决定启动电煤联动机制,对销售电价及上网电价进行调整。
此次电价调整是经过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电监会监督下实施的。为确保重庆电网电价调整保持在合理范围,重庆市电力公司经过严密测算,统筹考虑,提出了电价调整方案,经重庆市发改委、重庆市物价局审核批准通过,准予执行。
目前,重庆市电力公司各供电局和供电公司已着手安排电价调整的相关事宜,重点就电价宣传、客户沟通解释进行安排和部署,对重点客户和用电大户安排上门走访,加强疏导和沟通,争取客户理解和支持,以确保电价调整顺利进行,新电价执行到位。